建安十三年(公元208),曹操親率大軍南下與吳軍隔江對峙於烏林、赤壁。黃蓋身為前部,巡哨於江面之上,遙望曹操水軍營寨,但見大小船艦密密麻麻佈滿長江北岸,心中靈機一動,趕緊回營對周瑜言道:“如今敵眾我寡,對峙局面勢必難以持久。但是就在剛才,我探見曹軍船艦一艘挨著一艘、船首抵著船尾,倘若以快船火攻,火勢必然延燒,那麼就有機會擊退曹操大軍了。”周瑜亦覺此計可行,便教黃蓋趕緊籌備。
黃蓋得了周瑜將令,立即調來蒙衝鬬艦數十艘,船艙之中以及甲板之上堆滿乾柴、枯荻(形似蘆葦但葉較闊而韌),澆上魚膏燃油,再以紅色帷幕覆蓋其上,船首插上大將所用、以象牙裝飾的大旗。同時又寫好詐降書,託一心腹之人過江前往曹營送信。曹操拆信觀看,上頭寫著:
黃蓋受孫氏策父子厚恩,常受命為將帥指揮征伐,待遇可謂不薄,本不該懷此異心。但審視當今天下大勢,從事理層面而論,縱使以江東六郡再加上山越村社所有人力,要想抵擋丞相您統領的百萬雄師,正所謂寡不敵眾,這是世人所共見之事實。江東文武群臣,無論愚智,都明知是不可能的事;只有周瑜和魯肅依然冥頑不靈,抱持著那淺薄愚蠢的偏見,以致無法看清事實,連這最基本的道理都想不通。今日向丞相投誠,是從現實考量。周瑜所率部眾,不過是以卵擊石,消滅他們自然是易如反掌。兩軍交鋒那天,黃蓋即是丞相的伐吳先鋒,我觀現今情勢變化,估計為丞相效命的時候就快到了。
曹操見過書信,親自召見下書之人,反覆仔細詰問後,口頭告誡道:“我這般盤問,不過擔心你是前來詐降罷了。只要黃蓋所言屬實,信守承諾前來歸正,必當授予豐厚封賞,遠遠超過你們現有官爵之上。”[13]
《三國演義》第四十六、四十七回中寫,為黃蓋至曹營獻詐降書者乃是軍中「參謀」闞澤。然查兩漢、三國官職,有參軍、參佐、參署,就是沒有參謀;至於闞澤其人,建安二十四年之前的仕途經歷不過是錢唐縣縣長與郴縣縣令而已,建安二十四年(公元219)曹操奏封孫權為驃騎將軍時,闞澤才被徵調為西曹掾,算是和軍中文職沾上了邊。這名替黃蓋下書的「行人」,得隻身前往曹軍營寨之中,只要一個眼神不對、或是應答出了紕漏,便有殺身之禍,因此非得是一名膽識過人,並且反應敏捷、能夠對答如流的智勇兼備之士不可,可惜史書沒能留下姓名;小說家找來史稱其個性「謙恭慎篤」、好學有禮的闞澤,而捨棄了宋元說書人原來所設定的藉由蔣幹獻書(見《三國志平話》),一方面既切合了史實,一方面又因闞澤於史上東吳群臣中名氣不大,縱使是讀書之人也不見得知道這號人物,正好上下其手、改造入書,成就了一段鬥智鬥勇、機鋒相對的絕妙好戲。
但是小說家也承襲了《平話》中黃蓋於帳前頂撞周瑜,周瑜怒叱棒打黃蓋,黃蓋設計詐降的情節,並從中再加油添醋一番:先說黃蓋潛入中軍隊周瑜說道:「他眾我寡,難以久持,何不用火以攻之?」(此句明顯是從史料移植而來)周瑜回說正欲如此、奈何無人可為他獻行詐降之計,黃蓋聞言當場自告奮勇,周瑜卻說:「不受苦楚,如何肯信?」只見黃蓋慨然言道:「某自破虜將軍重用至今,雖肝腦塗地,心亦無怨!」於是第二天升帳之刻,黃蓋出言譏諷周瑜全無破敵奇策,惹得周郎勃然變色,命左右將黃蓋拖翻、重打一百脊杖,後經眾官苦苦求免,才改責五十,但也仍把黃蓋打得「皮開肉綻,鮮血淋漓,扶至帳中,昏絕幾番。」然後才有闞澤前來探視,黃蓋委以獻書詐降之事。(見嘉靖壬午本《三國志通俗演義》卷之十〈黃蓋獻計破曹操〉)
黃蓋苦肉計不見於史冊,顯然是小說家在前人基礎上的想像發揮之作。清人朱逢甲所著《間論‧間例‧生間‧李雄》寫道:
《晉書》云:益州牧羅尚遣將隗伯攻蜀賊李雄於陴城。雄募武都人朴泰,鞭之見血,使譎羅尚欲為內應,以火為期。尚信之,悉出精兵,遣隗伯等從泰擊雄,雄將李驤於道設伏。泰以長梯倚城而舉火,伯軍見火起,爭緣梯。泰又以繩汲上尚軍百餘人,皆斬之。雄因放兵內外擊之,大破尚軍。
按:小說《三國演義》有黃蓋獻「苦肉計」之說,考之正史,《吳志‧黃蓋傳》及《周瑜傳》,皆但言詐降,不言杖責。考《晉書》朴泰事,與《演義》所言蓋之「苦肉計」同,意者撰《演義》者即泰事而移之蓋耶。後種世衡之於番將,即襲用此法。
稱小說中黃蓋苦肉計乃是從西晉末期成漢皇帝李雄鞭打朴泰、然後詐降並擊破益州刺史羅尚的故事而來,然而查遍《晉書》並不見朴泰其人其事,不知《間書》根據何來,倒是唐代杜佑的《通典‧兵四‧間諜》中有著相同記載:
晉益州牧羅尚遣將隗伯,攻蜀賊李雄於郫城,互有勝負。雄乃募武都人朴泰,鞭之見血,使譎羅尚,欲為內應,以火為期。尚信之,悉出精兵,遣隗伯等率兵從泰擊雄。雄將李驤於道設伏。泰以長梯倚城而舉火,伯軍見火起而爭緣梯,泰又以繩汲上尚軍百餘人,皆斬之。雄因放兵,內外擊之,大破尚軍。此用內閒之勢。
這段文字亦見於宋代成書的《資治通鑑》與《太平御覽》,看來是出自同一來源。不過朱先生稱《演義》的苦肉計是朴泰故事的移植其實並不能算對,因為早在宋元時期,民間便流傳有周瑜棒打黃蓋、黃蓋詐降火攻曹操的話本了,倒不如說是宋元民間藝人從朴泰身上取材來得正確。
至於前文中黃蓋對石城縣吏提及的「鞭杖」,其實是一種鞭刑,按《漢書‧刑法志》載「五刑」為:「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鉞;中刑用刀鋸,其次用鑽鑿;薄刑用鞭扑」,顏師古注曰:「扑,杖也」,扑者,即鞭子、戒尺之意,《尚書‧舜典》:「扑作教刑」,孔安國傳曰:「扑,榎楚也」;然扑亦有擊打之意,鄭玄《禮儀注》曰:「扑,擊也」,《新唐書,刑法志》亦云:「杖者,持也,可持以擊也。」可見鞭杖就是拿鞭子抽打的意思。再說到擊打背脊的「脊杖」,文獻上始見於五代梁武帝所設「五刑」之一,有大杖、法杖、小杖三種(見《隋書‧刑法志》);不過在漢代所設的「笞刑」,據《漢書‧刑法志》:「當笞者笞臀」,說是用來打屁股的,三國時魏人如淳則於其後注云:「然則先時笞背也」,原先是以「末薄半寸」的竹板杖打背部,後來才改打臀部,但仍與後世用棍棒作為刑具的「脊杖」有一段差距。因此《演義》裏的脊杖五十軍棍是不符合歷史事實的,然則作為一部小說,先天上便帶有虛構杜撰的基因,只要能編得合情在理、引人入勝,就算成功,這段隔江鬥智裏的苦肉計一節,不僅發揮了情節上承先啟後的作用,凸顯了周瑜、黃蓋為盡忠不計個人利害的赤忱,更旁襯了孔明的洞若觀火之智,可稱得上是經典之作。
京劇全本《群‧借‧華》戲中〈借東風〉裏有「打黃蓋」一節,黃蓋伏地受刑,周瑜痛在心裏、不禁眉頭一緊,回頭卻見一旁的諸葛亮彷彿視若無睹,仍作一派悠閒之狀地自顧飲酒,氣得擲杯頓足,拔劍便要砍了孔明,但被魯肅幾番攔阻告饒擋下,只得撤帳而去。魯肅回過身來,看到孔明還在喝酒,掄起袖子就至孔明身前,以掌擊桌喝道:「嘿!下過來!!我不服你了!」(此是對應於前段戲碼草船借得十萬箭後,魯肅對孔明之語:「我服了你了」)只見孔明手持羽扇、邁著方步走將出來,問說:「欸,魯大夫,你怎麼又不服我了?」魯肅回道:「我家都督怒責黃蓋,滿營將官俱來講情,你到此乃是一客,怎麼連一個人情都不講,竟自在一旁:請哪、飲哪、乾!你無有喫過酒嗎?啊?哼!我不服你了。」諸葛亮笑曰:「哈,唉呀呀,他二人一個願打、一個願挨,與我什麼相干哪?」然後才一語點出戲中所藏之計。說起這場戲,在看過電影版馬連良先生所飾演的孔明之前與之後,觀賞的現場演出不能算少,但那一舉手一投足乃至一個眼神,至今仍覺無有出馬先生其右者,活脫脫一個弄潮自得、心中雪亮(還帶點狡獪味道)的諸葛孔明便在目前。當然,那場戲中,譚富英先生的魯肅、葉盛蘭先生的周瑜、裘盛戎先生的黃蓋、袁世海先生的曹操以及蕭長華先生的蔣幹,俱是一時之選,可算得空前與絕後的鑽石陣容,後人只怕再也難以望其項背。
黃蓋出言頂撞周瑜,為苦肉計受刑作張筆。掃圖自《中國京劇》陳多、葉長海等主編【上海古籍】
圖左著白蟒者為葉盛蘭先生之周瑜,中為裘盛榮先生的黃蓋,右側則為馬連良先生的孔明以及譚富英先生的魯肅。最左邊紅袍者為闞澤。
注釋:
[13]原文為注引《江表傳》:「曹公特見行人,密問之,口敕曰:『但恐汝詐耳。蓋若信實,當授爵賞,超於前後也。』」行人,《管子‧侈靡》:「行人不可有私」,尹知章注曰:「行人,使人也」,此處指替黃蓋獻詐降書的使者。前後,偏義複詞,「後」為虛字,「超於前後」,指遠超過先前原有之官位爵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