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年前離開香港前,各大超市在不斷提倡零膠袋日。不想兩年後,已經立法實行每個膠袋要付五毫子。從環保角度看,這是可喜的進步,從人性角度看,未免有點急進。
未禁膠袋的日子,人們不但每有需要必用膠袋,有人還要求“多給我一個”。公共場合提著不同貨品的膠袋,比較上面印著的品牌設計已經可以顯示持貨者那刻的檔次。改用環保袋後,似乎還沒發展到以出現不同設計來區分持袋人檔次。也許是因為環保袋上的設計好壞和袋內貨品等級間沒有必然聯繫。換句話說,立法自備購物袋後,多多少少為一些人減輕了攀比帶來的壓力。
那天我本沒有想過要買東西,沒帶環保袋,順路經過吉之島想起有些日貨要買,到了收銀處,文雅娟好的小姐問有沒有袋,我說:“忘了,因為我是人。”她會意地笑笑。
人總會有機會忘記,機器才可能被設計成天天帶備同樣的東西。
這就是為什麼加拿大提倡自帶購物袋幾十年都沒有立法要收五毫子一個膠袋。就我在美加近十幾年所見,一直都有人用那種我們六七十年代買米時用的棉布米袋材料製成的袋子去購物。而且多是一些專業人士,穿著球鞋牛仔褲或運動服,體格健壯中有種儒雅。
如果立法強制實行的話,加国市民會說,花這麼多力氣去搞五毫子的膠袋,不如先管好各商戶住戶垃圾分類,裝修後廢料物品棄置問題好了。筆者經常香港加拿大兩地居住,印象中香港的裝修遠遠比加國頻繁。加拿大家居裝修十分注重材料再用,能不拆的不拆,換上不同顏色也可以很漂亮,市民似乎是理所當然地接受這種方式,裝修雜誌、電視節目也樂此不疲。這是文化問題。
循環再用二手貨品,是窮還是環保,見仁見智,這“仁智”標準反映兩地文化差異。但人性沒有國界,達到環保目的還是要假以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