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翔霖副教授0955268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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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tember 4, 2021
兒童心理學道德兩難故事測驗:漢斯偷藥:人的道德發展
詹翔霖教授0955268997 在 YLib Blog 發表於 20:01:45
  一個典型的案例是這樣的: 有個婦女患了癌症,生命垂危。醫生認為只有本城有個藥劑師新研製的藥能治好她。配製這種藥的成本為200元,但銷售價卻要2000元。病婦的丈夫漢斯到處借錢,可最終只湊得了1000元。漢斯懇求藥劑師,他妻子快要死了,能否將藥便宜點賣給他,或者允許他賒帳。藥劑師不僅沒答應,還說:「我研製這種藥,就是為了賺錢。」漢斯別無它法,利用晚上撬開藥劑師的倉庫門,把藥偷走了。 1、漢斯應該偷藥嗎?為什麼? 2、他偷藥是對的還是錯的?為什麼? 3、漢斯有責任或義務去偷藥嗎?為什麼? 4、人們竭盡所能去挽救另一個人的生命是不是很重要?為什麼? 5、漢斯偷藥是違法的。他偷藥在道義上是否錯誤? 為什麼? 6、仔細回想故事中的困境,你認為漢斯最負責任的行為應該是做什麼?為什麼? 柯爾伯格兩難故事測驗的應用 科爾伯格兩難故事測驗本來是美國發展心理學家科爾伯格(L.Kohlberg,1927—1987)研究兒童和青少年道德認知發展模式的一種研究方法,現在也被人力資源管理者在招聘選拔中用於對人才的道德判斷和道德評價。 科爾伯格使用的一系列兩難推理故事中,最典型的是 講完這個故事,向被試提出了一系列的問題:這個丈夫應該這樣做嗎?為什麼應該?為什麼不應該?法官該不該判他的刑?為什麼?等等。 兒童對科爾伯格所編製的兩難故事中的問題既可做肯定回答,又可做否定回答。科爾伯格真正關心的不是兒童做出哪一種回答,而是兒童證明其回答時提出的理由。因為在科爾伯格看來,兒童提出的理由(即兒童的推理思路)是根據其內部邏輯結構而來的,所以,根據兒童提出的理由就能確定出兒童的道德判斷水平。 科爾伯格採用縱向法,連續測量記錄72個10--26歲男孩的道德判斷,科爾伯格給男孩講了一個「妻子重病,丈夫沒有錢,於是去醫院偷藥」的兩難的道德故事,並記錄了男孩對這個故事的看法。在之後的20年中,科爾伯格對這58個青少年進行了跟蹤研究,記錄了他們不同年齡階段,對這個故事的看法。 「道德兩難法」 即道德兩難故事問答討論法,就是在道德兩難故事討論中,啟發兒童積極思考道德問題,從道德衝突中尋找正確的答案,以有效地發展兒童的道德判斷力。 最後得出了結論:我們的道德發展,經歷了6個階段,分別是服從和懲罰階段、相對功利階段、好孩子階段、遵從權威與維護社會秩序階段、社會契約階段、普遍的倫理原則階段。下是科爾伯格關於兒童道德判斷各個階段的界定及其特點。 1.水平1:前習俗水平   該水平的特點是:個體還沒有內在的道德標準,而是取決於外在的要求。他們用來作為道德判斷的基準取決於人物行為的具體結果及其與自身的利害關係。   階段1:懲罰與服從為定向。   個體以行為對自身所產生的後果來決定這種行為的好壞,而不管這種後果對人有什麼意義和價值。以為任何一件事只要被懲罰了,不管其理由是什麼,那一定是錯的。避免懲罰和無條件地屈服力量本身就是價值。如,他們說海因茨偷藥合理,因為不偷藥,妻子會病死,他要受到譴責。也有的說海因茨不該偷藥,因為被抓住會坐牢、受罰的。   階段2:相對功利為定向。 個體以行為的功用和相互滿足需要為準則,開始知道了人們之間的關係是根據像市場地位那樣的關係來判斷的,知道了公平、互換和平等分配,但是他們總是以物質上的或實用的方式來解釋這些價值的。交換就是“你幫我抓癢,我也幫你抓癢”,而不是根據忠義、感恩或公平來進行的。如,贊成偷藥的行為者認為妻子過去替海因茨做飯洗衣,現在病了,該去偷。也有的認為,藥店老闆發明藥就是為了賺錢,所以老闆是對的。   2.水平2:習俗水平 水平的特點是:個體能按照家庭、集體或國家的期望和要求去行事,認為這本身就是有價值的,而不大理會這些行為的直接後果。這時他們能夠從社會成員的角度來思考道德問題,瞭解、認識社會行為規範,並遵守執行這些規範。   階段3:以“好孩子”為定向。 個體以人際關係和諧為導向,認為凡是討人喜歡或幫助別人而為他們稱贊的行為就是好行為。在進行道德評價時,總是考慮到他人和社會對“好孩子”的期望和要求,並儘量按照這種要求去做。對行為的是非善惡,開始從行為的動機入手來進行判斷。如認為海因茨偷藥的動機雖然不壞,但是這種行為是違法的,不該這麼做。這一階段的學生道德判斷是以個人的行為是否被允許為衡量標準。   階段4:遵從權威與維護社會秩序為定向。 個體所作判斷的根據是相信規則和法律維護著社會秩序,因此,個人應當遵循權威和有關規範去行動的義務。由於情、法、理三者有時難以兼顧,這一階段的學生判斷善惡常會出現相互矛盾的現象。如對海因茨偷藥為救治妻子,這合乎情理。但偷竊行為又為法律所禁止,因此偷藥又是不應該的。這階段學生要求履行自己的義務,並要求別人也去遵守。   3.水平3:後習俗水平,又稱為原則水平 該水平的主要特點是:個體努力在脫離掌握原則的集團或個人的權威,並不把自己和這種集團視為一體,而是以普遍的道德原則和良心為行為的基本準則。想到人類的正義和個人的尊嚴,其道德判斷超出世俗的法律與權威的標準。   階段5:社會契約為定向。 個體開始認識到,法律或習俗的道德規範僅僅是一種社會契約,是由大家商定的,也可以因大多數人的要求而改變。在判斷好壞時,認為只有兼愛的行為者才是道德的,錯誤的行為可以根據其動機是好的而減輕對其責難的程度。但並不因為動機良好而將其錯誤的行為也看成是正確的。如他對海因茨的行為表示同情,並願出庭為其辯護,請求減刑。有的發問:法律允許老闆不顧人的死活賺錢,對嗎?他們認為自己對社會負有某種道義職責,對於社會上的其他成員也同樣負有道義上的責任。   階段6:以普遍的倫理原則為定向。 以人生的價值觀念為導向,對是非善惡的判斷標準超越現實道德規範的約束,以正義、公正、平等、尊嚴等等這些人類最一般的倫理原則為標準進行思考。並根據自己所選定的原則進行某些活動,行為完全自律。如,他們對海因茨的行為表示贊許,以為這是對允許藥店老闆牟取暴利的一種反抗。人的生命比財產更寶貴,為了救人危難,甘願蒙受屈辱和懲罰的行為是高尚的。這種認識突破了既存的規章制度,不是從具體的道德準則,而是從道德的本質上去進行思考與判斷。 六個階段兒童的不同反應模式如下: 前習俗水平(4-10歲) 懲罰定向階段——強調服從個人強權(父母、老師) 不偷的理由:偷東西會被警察抓起來,受到懲罰。 偷的理由:他事先請求過,又不是偷大東西,他不會受重罰 尋求快樂定向階段——行為正確與否由一個人自身的需要決定,要共贏,要互惠,如果導致有人不爽,那就有問題。 不偷的理由:如果妻子一直對他不好,漢斯就沒有必要自尋煩惱,冒險偷藥。 偷的理由:如果妻子一向對他好,漢斯就應關心妻子,為救她的命去偷藥。 習俗水平(10-13歲) 好孩子定向——懲罰的未必是壞的,但是表揚的肯定是好的,「表現好」就是最好。 不偷的理由:做賊會使自己的家庭名聲掃地,給自己的家人(包括妻子)帶來麻煩和恥辱。 偷的理由:不管妻子過去對他好不好,他都得對妻子負責。為救妻子去偷藥,只不過做了丈夫該做的事 權威定向——強調遵循法律、執行命令、服從權威、履行職責以及符合社會規範。 不偷的理由:採取非常措施救妻子的命合情合理,但偷別人的東西犯法。 偷的理由:偷東西是不對,可不這樣做的話,漢斯就沒有盡到丈夫的義務。 後習俗水平(13-成年) 社會契約定向——對法律和規則是否遵循應該出於理性的考慮,就算是規範也是可以被質疑的,產生了對群體利益和民主意義的萌芽。 不偷的理由:丈夫沒有偷藥救妻子的義務,這不是正常的夫妻關係契約的組成部分。漢斯已經為救妻子命盡了全力,無論如何都不該採取偷的辦法解決問題,但他還是去偷藥了,這是一種超出職責之外的好行為。 偷的理由:法律禁止人偷藥,卻沒有考慮到為救人性命而偷東西這種情況。海因茨不得不偷藥救命,如果有什麼不對的話,需要改正的是現行的法律,稀有藥品應該按照公平原則加以調控。 個體原則的道德定向——個體不一,選擇了個性化的道德指標,這時候個人的道德發展就趨於成熟和個性化了。 不偷的理由:漢斯設法救妻子的性命無可非議,但他沒有考慮所有人的生命的價值,別人也可能急需這種藥。他這麼做,對別人是不公正的。 偷的理由:為救人性命去偷是值得的。對於任何一個有道德理性的人來說,人的生命最可貴,生命的價值提供了唯一可能的無條件的道德義務的源泉。 可以看出,隨著年齡的增長,孩子們對問題的理解會逐步加深。而這個問題的本身並沒有一個正確的答案,更不存在誰對誰錯,其最主要的目的是為了經由討論讓兒童形成自己的道德判斷力。 詹翔霖副教授註記 水平一:前習俗水平(4-10歲) 第一階段:我不想惹麻煩。想想在我們的學校教育中,學生之所以會按照老師說的去做,多數情況下不是他們認為這樣做是對的,而是懼怕教師的懲罰,學生的心理就是「不惹麻煩」。這是學校教育的最低層次。 第二階段:我想要獎賞。相對於第一階段,學生在此階段不是被動發生某些行為了,而是主動去做一些事了,只是這時的動力是教師的獎賞罷了。 水平二:習俗水平(10-13歲) 第三階段:我想取悅某人。按照馬斯洛的需要理論,學生在安全需求得到保障後,就會有更高層次的需求——社會需求,即得到社會中他人的認可,於是他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取悅某人(當然在學校教師是他們的首選)並得到他的認可。 第四階段:我要遵守規則。在前三個階段,學生的行事都是以自我為中心,以自己的喜好為出發點,可是在我們的生活中,不可能人人都隨心所欲,為了能夠保證人們都獲得更多的自由和權力,於是人們會制定各種規則。如果我們的孩子都知道遵守規則,那麼我們的生活就會井然有序。 水平三:後習俗水平(13歲- 成年) 第五階段:我能體貼別人。不論是對兒童還是成人,第五階段都是很難企及的。其實所謂的體貼別人我的理解就是站在別人的角度看待事物、對待大千世界的萬物有一種悲天憫人之心;若用兩個字概括就是要「仁慈」。 第六階段:我有自己的準則並奉行不悖。這一層次的人,用陳寅恪的話說就是具有了「自由之思想,獨立之精神。」這是我們所期望的,其實真正達到這個層次的人是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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